1.考试性质: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格认证考试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举办,全国统一考试,政府认证的资格考试。 2.考试程序: 第一.在各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或代理机构报名。 第二.由各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核报名条件 第三.审核通过后,交考试费用,缴齐费用后领取准考证 第四.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场由各省职业鉴定中心组织安排 第五.考试结束后,三个月至四个月内通知考试结果并发放证书(未通过者可以参加补考) 3.考试时间: 1)该考试每年进行两次,第一次在该年的5月中旬,第二次在11月中旬,补考时间与正常考试时间相同。 2)考试级别的时间及内容安排。 三级、四级: 考试时间8:30-10:00、10:30-12:30 考试内容:理论知识、操作技能 二级: 8:30-10:00理论知识 10:30-12:30操作技能 14:00-15:30综合评审 考试内容 理论知识 操作技能 综合考试 4.考试:
1)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4级) 2)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3级) 3)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2级)
4)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1级) 5.证书发放: 考试通过后发放相应等级的证书,该证书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盖红色印章及各省的钢制印章方属有效。(注:该证书全国通用)。 6.补考说明: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认证考试分成两个部分:第一、理论部分,第二、操作技能部分。两个部分均通过方视为通过,有一部分不及格或两部分都不及格均视为未通过考试,但一部分未通过者只需补考该不及格部分(注:一部分不及格 只有一次只补考该不及格部分的机会,若补考还未通过二次补考时则需要两门课都补考),两门未通过者则需要补考两门(相当于重新考试)。 7.考试内容: 共三本书:1)人力资源管理师教程;2)法律常识;3)职业道德。 考试具体资料名称如下: 二、三、四级通用备考教材: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第二版)》(基础知识)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第二版)》(常用法律手册) 四级主教材: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第二版)》(四级) 三级主教材: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第二版)》(三级) 二级主教材: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第二版)》(二级) 8.考试形式:
1)闭卷考试。 2)理论知识部分(总分100分)一共有125题,这一部分考两个知识块:第一、职业道德,第二、理论知识。考试形式全部为选择题,包括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 3)操作技能部分(总分100分)的考核分成四块:第一、简答题;第二、计算题;第三、案例分析题;第四、方案设计。 9.考试地点:
1)本中心安排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地集中考试,考生可以到报考当地参加全国统考。 2)考生如果离以上几个考试地区较远,可就近在其他省市参加统考,具体报考地址及相关事宜我中心将在考试前一个月到两个月之间在我中心的网站上具体通知。 10.报考条件:——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2)经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培训达规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大学专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5)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6)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 ——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试点期间按试点方案规定的内容执行。)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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